献血中心给出的理由是,女儿结婚后户口迁走了,没发证明两人是母女关系,所以张女士的献血证没有用。对于这种事情,派出所也不接受管理。
无奈的张女士只得找来了媒体帮忙,在媒体的帮助下,最终才把女儿输血的费用报销了一部分。
其实献血本来是件非常有爱心的事情,而且无偿献血也是出于自愿,本着帮助别人的想法去做这件事的,没有人在无偿献血时想着要得到什么回报。但当自己真的有需要寻求帮助的时候,那些曾经被帮助过的人是否可以给予一点帮助呢?
文章转载于
https://news.jxcn.cn/p/20190927/10990698.html?m=80a72a387350b9dcdafbcf0a75a06105
完整文本下载
121548516 发表于 2019-10-4 13:31
白纸黑子写的清楚,现在又找借口,万恶的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欢迎光临 我爱辅助论坛 (https://www.52fzwg.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