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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申请] 申请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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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9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3-5 15: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主宰丿雷神 于 2015-3-5 15:43 编辑
咳咳  管理我找你要申请督查的格式  你不理我   
我就先按照申请版主的格式来申请了





论坛名:主宰丿雷神
年龄:13
申请职位:督查
兴趣、爱好或者专长:跑步 听音乐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1-3
申请该职位的理由:我个人认为yc管理帖子里的职责要点我达到了
面对网友的投诉和指责,你会怎样做: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如果是我的错 我会道歉 如果是他是无理取闹 我将无视他


召唤大法:@ubuntu @admin @Demon丶绾九城 @GongChenmaple

@空楼花吹雪oy @小沢マリア @神风怪盗贞德 @众神之殿—宙斯 @飞逝的流光 @〆心酸° @千寻。 @遗忘丿时光 @残天. @被遗忘的夏天う @蜡笔、大新 @2015~い乔巴灬 @維ドリー加 只有这么多好友了
管理还差什么  你再帖子里回复 或者短消息我  我会再加上(因为没有申请督查的格式 所以可能会少一些什么 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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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金钱 +21 好评度 +1 收起 理由
Zeus + 1 来晚了。
浅夏羽萱oy + 20 以后一起努力
GhostOrders + 1 给我个好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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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5 15: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5 枚金钱

哈哈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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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丶源风 + 1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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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5 15: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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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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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3-5 15: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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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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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3-5 15: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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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LZ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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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3-5 15: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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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3-5 15: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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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借给我点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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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丶源风 + 5 叫我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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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3-5 16: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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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顺便领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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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3-5 16: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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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给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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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3-5 16: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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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要总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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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钱 +2 收起 理由
Miracle丶源风 + 2 yc给我说 最好先当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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