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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公告] LOL版块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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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4-22 17: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z。 于 2015-4-23 18:27 编辑

发帖格式--辅助贴:1、发帖前须先测试辅助是否有效,是否有问题。如未经测试即发帖,出问题按情况处理。
2、发辅助时请尽量说明辅助所有的功能(测试图有功能的不必说明)
3、若发表的辅助内容为英文,请附上中文介绍。
4、必须附上测试图,测试图是一个辅助好坏的根本体现,所以请必须附上测试图。
5、查毒链接,发辅助贴请附查毒链接,如哈勃、火眼、VirSCAN等(查毒链接请看下面)
6、如文件超过能查毒的范围,请附上在游戏中的使用图或把使用辅助后电脑的查毒图。


发帖格式--活动贴:
1、活动贴必须为可用的活动贴,发表失效活动贴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2、请简介活动内容与获得方法
3、请附上活动链接


发帖格式--攻略贴
1、攻略贴请在标题标明是什么的攻略
2、攻略贴尽量详细,尽可能保证大部分人可以接受(也就是能看懂)
3、能附上图片解释为最佳
4、最好为图文教程
发帖格式--修改贴
1、请测试或确保修改方法有效
2、最好能附上修改成功的图(没有也行)
3、尽量详细,尽可能保证大部分人可以接受(也就是能看懂)4、最好为图文教程


发帖格式--外链贴
1、外链贴也请附上查毒与测试图
2、外链尽可能不带有宣传成分

发帖示例:http://www.52fzba.com/thread-528951-1-1.html


奖罚制度--奖
1、发表有效且按照发帖格式发帖的辅助贴给予3好评+1金币或5金币奖励
2、发表有效攻略且内容详细,简单易懂的帖子,按内容给予加分
3、发表有效修改贴按修改难易与作用大小给予加分


奖罚制度--罚
1、发表辅助贴不附上查毒与测试图的扣10金币,只有测试图没有查毒的扣5金币,只有查毒没有测试图的同上。(导致会员被封号的加倍扣分并封号3—7天)
2、发表无效修改或攻略的扣5jb,若导致会员被封号的加倍扣分并封号3—7天3、灌水回复每次扣2jb,灌水主题扣4金币并删帖。
4、查毒与辅助不对应的扣5金币+1好评,多次犯封号1--3天
5、直接复制粘贴已有帖子的删帖并封号1--3天,多次犯者封号3--7天。
6、不按发帖格式发帖的视情况扣分
7、不许宣传代练信息或广告

加亮标准:
有效并长期有效的攻略/修改贴、原创并带有论坛链接的辅助
PS:必须按照发帖格式所发的格式才能加亮


版主责任:
1、对于无效的帖子进行关闭和下降处理
2、对于优秀的帖子进行高亮处理
3、对于灌水的会员进行扣分,严重的进行封号处理
4、对于不及格的帖子,进行提醒、扣分处理
5、对于新来的会员进行提醒和引导的作用


补充说明:
对于一切针对性的辱骂版主、污蔑版主的行为进行严惩。如若对版主的处理有不满可到投诉版块进行投诉。
如若对于版主的处理有不懂或不满意的地方可以私信版主。我相信版主们会解释好的。如果真的是他们做错了会道歉并改正。

对于发表的帖子有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处理。但请说明理由。没有合适的理由按版块处理。
我知道版规有点严,我不要求你们能全部做到,但请你在你的能力范围做好你该做的事情。

如若看见违规帖子却不懂处理可以到此贴进行投诉:http://www.52fzba.com/thread-1220802-1-1.html

火眼查毒地址:https://fireeye.ijinshan.com/
VirSCAN查毒地址:http://www.virscan.org
哈勃查毒地址:http://habo.qq.com/


对版规有任何不满或建议,请在下面回复。我会进行补充或更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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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の艾斯 + 10 + 1 用心了!
ubuntu + 10 + 3 @版块的其他版主过来看看,如果没有需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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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4-23 18: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版规一条  不许宣传代练信息或广告  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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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 + 2 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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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4-22 18: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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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4-22 18:2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基友的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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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4-22 18: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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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4-22 18: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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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4-22 18: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kao  有屌的话 就再来个顶基友的基友的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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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4-22 19: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基友的基友的基友的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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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22: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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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4-22 22: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慕斯还有两个帖子置顶,内容改一下,尽量合并到你的里面,不要暂定版规,直接弄好就行,以后都按这个来。其实他的那两个也很好,基本完善了,示例帖可以考虑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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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5-4-22 2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ubuntu 发表于 2015-4-22 22:05
慕斯还有两个帖子置顶,内容改一下,尽量合并到你的里面,不要暂定版规,直接弄好就行,以后都按这个来。 ...

感觉难度好大啊,我这个帖子有些部分是参照慕斯的帖子的,基本并的差不多了,明天我再改改应该就没问题了。至于暂定版规是因为暂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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