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49|回复: 7

[经验分享] 穿越火线爆破杀40+人以上的方法——皇帝出品!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7-13 11: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法1(猥琐法).所需要:3人配合,一把好枪,地图:沙漠灰,位置:保卫者去A的必经之路,有2个内角的蹲点,(一个小的一个大的),小的角上蹲着拿着好枪的人,大角拿着机枪(M60也行),第三个人在保卫者基地狙击看守!(一定要在隐蔽的地方不然会被打死的!)任务开始,三人摆好位置,其中拿好枪的要把枪丢在离脚底不远的地方,默数5-7秒,然后快速起身拿枪继续丢弃(不要害怕,因为还有狙击手守着那个点呢!最好语音配合!),等待敌人来到这里看见那枪的时候,待他捡起的一瞬间,机枪手与狙击手就比赛谁先打掉他,这样打的更快,因为有比拼就有速度嘛!就这样连续杀人,不过这个猥琐法有漏洞,万一有人通风报信的话就完了!不过大家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方法2(内应法).潜伏者与保卫者开黑,保卫者蹲点然后潜伏者配合他站在那里装卡机一定要隐蔽,不然被其他保卫者发现就惨了,但是不用怕,你可以就在那里,保卫者以为没有敌人就不去那里了,等其他潜伏者去那里的时候,保卫者偷袭得手!

是不是都很猥琐呢?我也觉得哈!皇帝出品!!!!!!!!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7-13 11: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反正我不玩~路过~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3 11: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怎么用!!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7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13 12: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40+ 没上过 30+常事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2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13 12: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我不玩,我也看不懂。。。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7-13 1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7-13 18: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感谢楼主。。。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2 17:52 , Processed in 0.08302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