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51|回复: 8

[游戏交流] 关于文哥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6-13 17: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黑黑黑黑耀i 于 2015-6-13 17:28 编辑

你拿了我给你的代码,既然没有写技术支持冰弦
你太让我看不起你了。
小心我继续在排行榜上骂你
好自为之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6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3 17: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征是who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6-13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又没说,怪我吗?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17: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茨炫. 发表于 2015-6-13 17:23
你又没说,怪我吗?

补上@@@@@@@@@@@@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6-13 17: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rry,下次更多时候一定加上,现在加上会牵扯更新。。。。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6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3 17: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是冰弦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17: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小征!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6-13 17: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域为什么要起诉你?他成立没有?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6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13 18: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茨炫. 发表于 2015-6-13 17:40
圣域为什么要起诉你?他成立没有?

不知道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3 23:00 , Processed in 0.04466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