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罗刹·惡鬼

笑,乐了一早上。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14 14: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蠢货啊!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14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14 17: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14 17: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钓小学生 真无耻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耻是劳资的本性,咋啦。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14 18: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啊        LZ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8-14 23: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些傻逼啊0....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8-14 23: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你们不要弄 现在好了吧 不听我话就是这个下场  如果有刷龙币的漏洞   论坛里的大神会不知道?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8-15 08: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46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8-15 08: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代,这东西只能来骗新手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8-15 10: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QQ多少?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6-30 13:23 , Processed in 0.050673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