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Zeus

[不吐不快] 我回来了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6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23 14: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然而我只是来收钱的。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47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5-6-23 14: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审判者 发表于 2015-6-23 13:53
菊花,你有看到我在疑问求助置顶的那个吗。

看到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97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6-23 15: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我只是来拿钱的,顺便祝你平安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23 17: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加油,楼主,欢迎回归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3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6-24 07: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欢迎归来。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24 12: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好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3 收起 理由
Zeus -3 请去看版规,灌水不得金币反扣金币

查看全部评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24 13: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谢谢分享!!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5-6-24 18: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欢迎回来。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6-24 18: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 枚金钱

帮你顶一下吧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3 04:15 , Processed in 0.03945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