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49|回复: 6

[版主申请] 再次申请元老用户组and元老勋章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7-2 07: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人:圆梦缔造ぐ゛
UID:11158
申请:元老勋章and元老用户组







@admin        @冰舞 为什么关我帖子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03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 07: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撤职不算.

我爱辅助元老申请办法

我爱辅助元老用户组是为了在职版主因时间等关系无法继续担任管理工作。
但对论坛有贡献的人可以申请。
申请格式如下,请直接回复本帖就可以了。
被撤职的无法申请。在职版主必须大于6个月,才可申请。
申请人用户名:
申请人申请实习链接:
申请人转正链接:
在职期间对所管理的板块的意见:

http://www.52fzb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19780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7: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舞 发表于 2015-7-2 07:40
撤职不算.

我爱辅助元老申请办法

我记得那个Boss有药兜就是被撤职后申请的    @冰舞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7: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舞 发表于 2015-7-2 07:40
撤职不算.

我爱辅助元老申请办法

360反馈意见截图16171117266646.png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3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 07: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新规定,以前不算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7: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冰舞 发表于 2015-7-2 07:46
今年新规定,以前不算了。

呵呵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3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5-7-2 07: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个我爱辅助元老申请办法是管理发的规定。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4 04:28 , Processed in 0.04193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