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75|回复: 9

改名卡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5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8 19: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改名卡
展开

改名卡

商品类型:
全新商品
剩余时间:
成交结束
150 枚金钱

999999.99 元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7-28 19: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穷人买不起。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7-28 2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改名卡未免太多了,好几张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hantom~EN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7-28 2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8 20: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贴前留名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7-28 20: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名卡变卖时间愈演愈烈!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8 20: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有,就3张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hantom~EN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7-28 20: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8 20: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看错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4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7-28 2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卖了也不能用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2 06:14 , Processed in 0.048776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