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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论坛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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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6-26 10: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吧标题与内容或许不符,涉及到的某些人我真的想骂人

52论坛的宗旨是分享,但分享也得看版权把?

到处篡改精易论坛开源\XX论坛开源的软件版权,以为全论坛人都傻吗?

或许某些人也是原作者,那我抱歉鸟。。。。。。

评分

参与人数 5金钱 +3 好评度 +2 收起 理由
寂寞--孤连 + 2 膜拜大神,帮你补回来吧
逆天__看破红尘 + 3 + 2 帮你补回来
七秒高潮男 + 1 --------
Sakura彡 + 1 金币好评就剩1好评了 帮你补下!
2015~い碍眼灬 -2 -2 3连贴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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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26 1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啊 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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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1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6-26 10: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归路_幻梦 于 2014-6-26 10:22 编辑

评分额那个注意点!辰时就一贴  那两贴是冷涩!
辰时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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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6-26 10: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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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我看错了,是你连贴,楼主对不起了。明天帮你补回来  发表于 2014-6-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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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6-26 10: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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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9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6-26 10: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看错了,明天补给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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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事木事~  发表于 2014-6-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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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6-26 11: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lz理解的好透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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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3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6-26 11: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开放了源代码?为什么不允许其他人修改?

那开放源代码做什么?不如直接发软件?

Open Source(即开放源代码)的定义由Bruce Perens(曾是Debian的创始人之一)定义如下: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获得源代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源代码散布。
●源代码(Source Code):程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随附完整
开源领军人物近照以及部分标志
开源领军人物近照以及部分标志(7张)
源代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源代码。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源代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原创作者程式源代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式码完整性。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源代码软件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
●对程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件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开源软件
开源软件(2张)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式组合成一套软件,则当某一开放源代码的程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源代码的条件。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源代码软件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源代码的授权。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点评

以360极速浏览器来讲把。。360极速浏览器基于Chromium的开源项目,至少得保留版权吧。。  发表于 2014-6-2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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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6-26 12: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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