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08|回复: 8

[勋章申请] 申请本月[11]优秀版主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6 19: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请人:论坛有白狼oy
UID:109984
申请勋章:本月优秀版主勋章
奖金:150
给吧
@世界与我何干。

证据.jpg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150 收起 理由
GongChenmaple + 150 辛苦了,这里有你更精彩!

查看全部评分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45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6 19: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SF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6 19: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狼我顶你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4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2-6 19: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6 2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我来了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6 20: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核电。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9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2-6 20: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你和大新爽了 我差一点 我第五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6 20: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狼哥、、、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6 22: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3 03:26 , Processed in 0.08350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