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33|回复: 6

[版主申请] 实习版主申请。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2-16 09: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名:o0c
年龄:16
申请版面名称:穿越火线
兴趣、爱好或者专长:玩各种游戏超级牛逼。
平均每天在线时间:12  为了网络已经退学!!
申请该版块的理由:打死水贴!
面对网友的投诉和指责,你会怎样做:我的错,必须改正。无理取闹者,置之不问。
你曾经发过的原创贴,请举一个例子(附帖子标题和地址):[辅助下载] CF【南盟】竞技场自动刷分自动准备[窗口化+全屏-通用版]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签到天数: 17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16 10: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来就要实习版主?
你TM口气太大了吧!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53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2-16 1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要求
1.必须注册在一个月以上(虽然很多高手来了就想申请版主,我们招收的版主是论坛有一定了解的,就算去过很多论坛,但是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特色和管理风格,需要一定时间来了解。)
2.在线时间大于60小时(如果在一个月内的在线时间60小时都无法达到,那么真的很可惜了。虽然论坛招收的不是需要24小时在线的版主,但是一个月在线时间还是多一些的。)
3.主题帖>50(我爱辅助注重分享,需要在申请的板块发布主题>50贴,注:低质量帖子,凑数帖不算。)注:部分板块是视具体情况来定,例如新板块需要版主等。
相对来说我爱辅助2014年的要求比2013年严格了很多,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论坛,如果有一颗热爱论坛的心,这些又算什么呢?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网友能够成为我爱辅助论坛管理团队中的一分子。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16 12: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一来也不知道才发几个帖子就这么吊  我只能呵呵了 人家小战都快几个月了都没申请成功 在下实在佩服!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9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12-16 12: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不符合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12-16 12: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你是来卖萌的么.....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31 20: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勇气可嘉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3 01:39 , Processed in 0.057345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