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辅助论坛

 找回密码
 【点我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973|回复: 39

大侠请给好评,我会记住你的。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5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31 17: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ㄣ如果灬愛ァ 于 2014-7-31 17:40 编辑

为毛我的金币,{:soso_e154:}好评总是被人乱扣,{:soso_e154:}上次还搞的我去投诉,{:soso_e154:}撸过的大侠请停下你们的脚步,给点好评,{:soso_e154:}我会记住的。{:soso_e154:}    此主题作废,请勿再回复      】    

评分

参与人数 3金钱 +4 好评度 +2 收起 理由
折纸丶 + 3 LZ这行为是进行买好评什么的。最后不要这样.
αdmìn + 1 归零就行- -
猫丿抓老鼠 + 1 + 1 助人为乐,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温馨提示:为了保护系统安全,使用辅助前,请务必使用影子系统。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头像被屏蔽

签到天数: 4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31 17: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2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31 17: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拿钱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5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7-31 17: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拿钱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7-31 17: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被恶意扣了 就举报 主题+2金币
自然会有人给你恢复 你还赚了 笑 ╮(╯▽╰)╭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31 17: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请求好评,除非你投诉某某人。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7-31 17: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拿钱钱就给你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31 17: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只要你多多做出贡献,比如投诉灌水者20个人以上就有二好评哦。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8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7-31 17: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 枚金钱

拿钱不办事- -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5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31 17: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审判者 发表于 2014-7-31 17:15
不得请求好评,除非你投诉某某人。

                好吧。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好评】【金币】,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我爱辅助 ( 辽ICP备19006053号-1 )

GMT+8, 2025-5-4 06:45 , Processed in 0.049982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